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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话题国家颁布的新《义务教育法》,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将会给我省百姓带来哪些变化,各级主管部门将会有什么新举措?近日,记者采访了省教育厅厅长程艺。
对话人:省教育厅厅长程艺
本报记者丁光清陈婉婉
记者:1986年我国颁布《义务教育法》,2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义务教育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是为了适应这些新变化应运而生的。在您看来,新《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地方,或者说与修订之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在哪?
答:强调政府职责,这是新法中最令人瞩目的一点。新《义务教育法》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为在新的起点上更好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
以前我们曾提过“人民教育人民办”,有些农村家长扛着桌椅送到学校支持办学,这是当时条件下,人民群众对政府艰难办教育的体谅。但“人民教育人民办”不仅力量有限,而且会使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而产生教育上的差距。现在强调义务教育由政府承担,而且通过立法形式加以确定,保证了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强化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统一性,最终体现教育的公平性。法律具有强制性,政府必须在投入上加以保证。
记者:我省作为一个人口大省,教育资源配置差异很大,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中,我省将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答:我省的教育现状在全国很有代表性,教育资源配置存在城乡差异、城区之间差异和南北差异。以南北差异为例,我省北部9县,学生数众多,师资严重缺乏,有“大班教学”的特点;而南部因山地多,人口稀少,教师严重超编,但因教学点分散,表面丰富的师资实际缺乏。解决这些差距必须对症下药,对北方,重点在于清理教师编制,清除占用教师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把编制资源真正归还到教育教学岗位;对于南方,要整合教师资源,增加寄宿制学校,大力推广远程教育,克服地形带来的不便。
记者: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您认为现阶段影响教育不公平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主要原因就是陈旧的思想观念。比如现在义务教育阶段不主张搞重点学校,很多人不习惯,甚至有些地方政府觉得地方失去了一个亮点。另外,“教育质量高就要多收费”这种错误观点长期以来被很多人认可,其实义务教育不是商品,是不能有“优质优价”思想的。所以新法的宣传对象重点应该是各级政府领导,要让他们真正领会新法的精神实质。
另外,我省义务教育基础薄弱,也是制约教育公平的很大因素。现在铜陵市基本实现了市区内无择校,“铜陵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但我们也要看到这个成果是多年来投入铺垫起来的,可谓“十年磨一剑”,实现义务教育公平需要时间和资金,逐步扭转,最终达到相对公平。
记者:2006年初,国家在我省金寨、青阳两个县进行“两免一补”的试点,目前试点情况怎样?试点试出效果了吗?
答:试点的总体效果是相当不错的,政策宣传上做到了家喻户晓,对政策的落实基本到位。当地老百姓都知道“上学不交钱了,只要交个书本费”。现在,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重视程度空前,经费保障机制得以建立。试点的成功,让我们对新《义务教育法》明年在全省全面铺开有足够信心。
记者:我省在新《义务教育法》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具体分阶段的目标?
答: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是长期的任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强化。今年是宣传启动,特别是这半年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让干部群众都了解新《义务教育法》,树立发展均衡教育、义务教育的新观念;明年的目标,是确保义务教育全省铺开,建立全省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决不能一边政府投入,一边乱收费;后年是巩固实施。三年后,我省的义务教育将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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