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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觉得合肥市目前现行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中,有哪些已经“过期”、“失效”或“没有意义”了,可以将您的看法和建议在5月底前和8月底前向合肥市政府反映。如能积极参与提出合理建议,合肥市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合肥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公开征集清理行政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建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655件行政法规中,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所代替的,可以提出废止的建议;认为行政法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可以提出宣布失效的建议;认为行政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的,可以提出修改的建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83件合肥市政府规章中,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代替的,可以提出废止的建议;认为规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可以提出宣布失效的建议;认为规章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不一致的,或者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可以提出修改建议。
现行行政法规、市政府规章目录请见网站(网址:http://www.hffzb.gov.cn)之“公告栏”。此次征集行政法规清理建议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征集合肥市政府规章清理建议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对征集的清理合肥市政府规章建议,合肥市政府将在清理过程中予以认真研究和充分考虑。对在此次征集活动中积极参与并提出合理建议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将予以适当奖励。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废止、失效、修改建议的,请同时说明理由。清理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邮件:230022,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B座2409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处;电话(传真):3538475(联系人:高明、陈尚茹);电子邮箱:gaoming@hefei.gov.cn. (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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