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将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列入其中。在没有设交警中队的基层乡、镇,派出所有无权力管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读者周先生
周先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主体是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派出所无权查处。但派出所对当事人报案或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应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四十三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即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在24小时内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特别是对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后办理手续,移送交通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