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23日16时49分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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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制定九味羌活颗粒等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其中涉及到天长市某药业企业生产的断血流颗粒产品价格,由于该企业所生产的包装剂量较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执行标准大,如按此标准执行,企业将会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该市物价局了解这一情况后及其重视,为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保驾护航,制定专人与企业联系,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价格服务工作,形成专题专程到合肥向省物价局领导汇报,并提出了要求和建议。由于准备充分,建议合理,日前省物价局已正式下文,制定了符合该企业断血流颗粒产品的价格,从而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销售,维护了企业的利益。(薛国诗、刘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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