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着“军服”,戴着“军官证”,口袋里装着现役军人“证件”,贴身的衣内却藏着数百克毒品。近日,阜阳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梅安国、李龙死刑和无期徒刑。
被告人梅安国只有30岁,但他在涉毒犯罪的道路上,已经经历多年。2001年11月11日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广州白云区法院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5年3月份,梅安国又伙同李龙等4人假冒军官运输毒品海洛因900克。其中两同伙在云南瑞丽机场登机大厅,被工作人员识破,落网并被判刑。他和李龙逃脱后,又于2006年9月再次联手贩卖毒品时,分别在临泉和阜阳被抓获归案。
二人供述,为提高运毒安全性,毒贩郭某专门为梅安国等4人购买军服,制作了假军官证等证件。
阜阳中院经审理,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梅安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李龙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石中原、邢一萍、刘秀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