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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决定自6月下旬起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推行民情日记制度。
该县委明确,记录民情日记的对象主要是县乡党员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以及县十二届党代表。民情日记主要记录广大党员群众的所想、所盼和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记录他们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为确保民情日记制度落到实处,县委针对民情日记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凡能当场解决的,现场办理答复。现场不能解决或答复的,除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外,采取相应措施办理:村(社区)“两委”成员不能处理答复的,可以向乡镇党委反映并请求办理,也可以通过本选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向上反映;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不能处理答复的,除以上反映途径外,还可以直接向县直有关单位反映或乡镇党委、政府名义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县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处理答复的,可以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或有关单位反映,请求处理;县党代表可以直接向全县各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或以书面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反映至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民情日记制度作用,该县要求各级党组织抓好统筹结合,建立相应的民情分析会、首问负责制、情况反馈等制度,并将民情日记工作作为“三级联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村党建、县直单位结对帮扶联系工作一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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