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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省高院决定给合肥市庐阳区法院高级法官姚维家同志记个人一等功,并号召全省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姚维家同志为楷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勤政廉政,公正司法。省高院院长感言,他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
姚维家到法院工作23年来,忠于法律,坚守法官的良知和职业操守,甘于清贫和寂寞。他先后在刑庭工作了10年,刑庭的结案率一直100%,无超审限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无重大改判案件。他办的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再审。担任研究室主任9年以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开拓创新,不仅用汗水更用自己的智慧创造出优良业绩,推动了法院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平与正义。他面对女儿患精神疾病,母亲长年瘫痪在床等生活劫难,细心呵护,把痛苦埋在自己心中,把快乐带给别人,谱写了一曲人间感人肺腑的爱之歌。
周溯院长说,姚维家没有说过什么豪言壮语,也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所说的都是一些普通话,所做的都是平常事。但他拥有善良、刚毅、公正、独立、平和、谨慎、勤勉、睿智等魅力品格,在他身上表现出来的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忠于法律、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高尚品德,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最为需要的精神财富,他是我省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典范,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是全省法官学习的榜样。
此前,合肥市中级法院给姚维家记了个人三等功,并作出了全市法院开展向他学习活动的决定。(周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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