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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收入低于800元的补助300
记者从合肥市有关部门获悉,在现有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基础上,合肥市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收入低于683元的绝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给予每人每年平均260元补助,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分担。同时,农村五保救助制度也同步启动。
合肥市政府之前出台了《关于批转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颁布了包括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救助在内的14个配套文件,从而使合肥市农村低保和五保救助工作正式起步。
对于农村低保,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合肥市3县将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83元的农村居民纳入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为年人均280元;将市区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村居民纳入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为年人均300元。
对于农村五保救助,合肥市3县的救助标准统一为年人均1460元,除省补助资金外,市财政还按照年人均250元的标准给予五保资金补助;市属各区的农村五保救助标准为年人均1500元,除省补助资金外,合肥市财政还按照年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五保资金补助。
据悉,今年合肥市财政已安排以上两项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310万元。目前,上半年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救助补助资金已经下达各县区。 (赵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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