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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指甲好尖!”“她的手比手铐还要有力!”9岁小男孩欢欢(化名)嘟着小嘴,将有伤痕的胳膊抬起来给记者看。原来,几天前,他在世纪联华(杏花店)超市玩耍时闯了个小祸,结果招来超市员工的责打。欢欢的母亲坚持要为孩子讨公道。那位员工已被超市除名。
欢欢说,8月16日傍晚,他和小伙伴玲玲溜出家门,跑到超市去看玩具。他在翻动货架时,不小心把一个标价99元的玩具小火车碰翻在地。玩具没坏,可响动很大。一个女营业员立刻冲过来对他大声呵斥,死死抓住他的胳膊。他在挣脱的过程中,挨了一记耳光,两只胳膊都被抓伤,忍不住号啕大哭,最后还是超市其他员工过来把他们拉开。玲玲想拉着欢欢赶紧走,但是倔强的欢欢并不急着跑开,这个9岁的孩子径直走向超市总服务台,要求找老总处理自己所遇的不公。见没有人理他这个小孩儿,他折返回玩具柜组,决心自己抓住那位营业员,可对方一见到他,就迅速跑进了电梯。“她骂我,我也骂了她!”欢欢承认自己出言不逊。记者注意到,他的右前臂上确实有几道青紫色痕印。
郑女士说,直到第二天晚上,儿子才忍不住说出自己的委屈。盛怒之下,她拉着儿子找到超市。工作人员告诉她,那位员工胡某已经被开除了。半信半疑的郑女士依然不满。“这件事不是我们和你们员工之间的个人恩怨。超市负责人应该出面,给我和孩子一个说法。”然而几天过去了,她没有等到满意的处理结果,19日下午,她和丈夫报了案。安庆路派出所民警当即展开调查,并从中协调。郑女士提出要求:店长出面向她和儿子道歉,索赔“精神损失费”500元。
昨天下午1时许,郑女士来到超市,该超市家百处负责人向郑女士致歉,超市已决定开除对顾客无礼的厂家促销员胡某,满足郑女士提出的500元的索赔要求。同时她也希望家长能看好孩子。对此郑女士基本满意。(慧琴 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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