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儿子几个月以来一直在家,怎么会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刑拘呢?
9月4日,宿松县九姑派出所收到从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寄来的拘留通知书及查函,拘留通知书上注明被拘留人家属系“项青华”。通知事由是:该局8月30日将涉嫌强奸罪的项高林刑拘。
该所民警立即核查项高林的情况:项高林系宿松县九姑乡九姑村建楼组人,父亲项云旺,母亲凌带娣,至于“项青华”查无此人。为防止有误,民警又赶往九姑村建楼组,当民警将拘留通知书交给项高林的父亲项云旺时,项云旺连连摇头说:“你们弄错了,我儿子项高林在家里。”不一会儿,项云旺从外面将儿子项高林找了回来。
项高林说,是杨某冒用了他的名字。2006年12月,项高林从浙江宁波打工回家时,认识了一个名叫杨某的人。在闲谈中,杨某说,他老家在宿松县凉亭镇,一年前全家户口迁到了浙江温州。此后,项高林与杨某便成了朋友。今年3月,杨某到宁波找到了项高林,闲住十余天后,杨某称想找一份工作,但忘带身份证,想借项高林的身份证用一下。出于对朋友的信任,项高林便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杨某。两个月后,杨某离开宁波。
九姑派出所迅速与深圳警方取得联系。目前,深圳警方已在彻查此案。 (孙春旺、艾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