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推动下,在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品牌战略、质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质量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市有4个产品获“中国名牌”称号,60个产品获“安徽名牌”称号,总数列全省第二位,仅次于合肥市;5个产品获“国家免检”称号,4个产品获“中国驰名商标”。但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质量工作还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在这次全国范围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部署,积极行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把工作重点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上来,围绕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增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一,开展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站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的重大决策,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维护国家改革开放形象的具体措施。在我市迅速开展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在新形势下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尤其是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到稳定大局,我们更应该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开展专项整治是依法行政的紧迫任务。近年来,产品质量安全法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特别是7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草案)》,为依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目前,突出问题是执法工作薄弱,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务必要以开展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第三,开展专项整治是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的现实需要。从国内看,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我们正视;从国际看,今年出口的少数产品如玩具、少数水产品等成为一些国家和媒体的炒作热点,影响了出口,损害了我国国际形象。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都可能成为国际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要真正解决我们自身的问题,有效突破国际贸易壁垒,树立“中国制造”良好形象,就必须只争朝夕,下大力气全面提高质量总体水平。
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对各地组织专项整治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政府要求,认真执行市政府下发的具体行动方案,切实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
全市行动方案主要有一个总体目标,七项任务。
一个总体目标,就是在年内力争用4个月时间,以集中整治为手段,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有效解决当前以食品为重点的突出产品质量问题,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七项任务是: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市农委牵头,市工商局、质监局、水产局配合。大力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抗生素和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未审定公布的农药、兽药、鱼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二、生产领域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市质监局牵头,市农委、工商局、卫生局配合。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黑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无证查处,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实施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限制销售区域等监管措施;全面摸排、动态掌握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集中区域和重点隐患区域,集中开展区域整治,消除突出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严格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使用食品(产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加大巡查、检查等日常监管力度,强化生产企业使用添加物质备案和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加大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查、专项抽查和强制检验,严格抽查后处理;开展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逐步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早预防、早发现、早跟踪、早控制。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市工商局牵头,市发改委、卫生局、质监局配合。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大力引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标识标签、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推进食品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的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等制度;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实行“村所挂钩”,强化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突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者经营中使用违禁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售假问题严重的市场,抓住运输、仓储、保管、销售等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推广运用“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建立现代化产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加强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加大农村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力度。
四、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市卫生局牵头,市工商局、质监局配合。对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全面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完善食品卫生索证管理制度,严禁采购、经营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引导大型餐饮单位、餐饮连锁单位和对外饮食供应单位保持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开展农村卫生监督试点工作,建立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行政村卫生监督信息员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农家乐”餐饮点和小型餐馆、小吃店、路边店、食品摊位的卫生监管,严禁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畜(禽)、劣质食用油,滥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五、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工商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配合。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坚决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等违法广告,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核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和质量抽验。
六、猪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市商务局牵头,市农委、经委、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非法收购、贩卖、加工病死畜禽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病死猪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检疫诊断和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未佩带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验(疫)证明的猪肉不准进入市场、超市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验(疫)或检验(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商局、经委配合。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扣件、人造板、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大力开展建材产品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建筑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加大对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
为实现1个总体目标完成7项任务,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从以下6个方面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将成立高规格的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领导组职责是,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进展情况。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执法强大合力。各县市区也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
二要明确目标,精心组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针对当前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通过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有效解决一批反映突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这次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消费类工业产品以及进出口产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量化考核指标,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督导,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这次专项整治,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时间紧,是一次多部门、多行业、多层次的联合行动,需要各方面协同作战,增强合力。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承担全局,统筹协调,切实负起责任。承担7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承担作为办公室下属的各专业整治小组,负责专项方案制订和整治活动的牵头协调工作。要加强检查指导,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发布,促进整治工作全面推进。要强化横向配合,充分发挥好各部门的作用,加强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基层是专项整治的主战场,要加强纵向联动,重心下沉。特别是搞好联合执法、跨区行动,认真查处跨区域、跨部门的大要案件。
四要依法整治,严肃追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敢于碰硬,不徇私情,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不使违法者因违法而得利、守法者因守法而受损,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杜绝不正之风。
五要提升服务,促进发展。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努力培育品牌,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对企业的培训引导,支持、指导企业完善生产经营条件,做强做大,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
六要加强宣传,引导舆论。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一方面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典型案件的处理及其结果,大力宣传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放心乡镇和食品放心社区,弘扬正气,引导消费,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和社会道德观念,形成打击假冒伪劣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发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尤其是发布主动查处问题、改进工作的信息。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兑现举报奖励。对于不实报道,要积极回应,澄清事实,争取主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对此次整治行动全程提供宣传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