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花园业主与物业为赔偿起纷争
9月14日夜间,春江花园小区里发生了大量电动车电瓶被盗的案件。据了解,这些电动车均停放在各居民楼架空层内,案件发生后,小区业主与物业就赔偿事宜各执一词,至今未得到解决。
9月15日清晨,住在春江花园的黄小姐发现,自己停在架空层里的电动车不见了电瓶,于是找到物业寻求说法,结果发现电动车电瓶被盗的并不止她一个。记者来到春江花园小区,物业安保主管承认,据他们统计,这次有十辆电动车电瓶被盗。该主管认为是业主没有按照要求将车辆停入指定的停车场,才导致电瓶被盗。
据悉,8月18日,春江花园物业公司发放了《关于春江花园停车场启用的通知》,希望业主能将车辆放入指定停车场。安保主管说:“小区保安不是万能的,许多单元楼的门都已经损坏了,存在隐患。我们已经履行了24小时巡视小区的职责,但是小偷作案手段高明、隐蔽,钻了我们巡视时间的空子,将偷取的电瓶从小区一边围墙缺口处运出去。”该主管还认为,架空层属于小区的公用部位,没有收取物业管理费,没有收取车辆管理费用,也没有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因此物业公司不承担此次窃案的有关责任。
记者注意到,《关于春江花园停车场启用的通知》中明文写着春江花园停车场是9月18日启用,但是大量电动车电瓶被盗发生在9月14日。对此,该主管解释说,实际上地下停车场9月1日已经启用。
对于物业公司方面的解释,被盗的小区业主显然并不满意。他们称有12辆车的电瓶被盗,根据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保安服务的内容包括小区内24小时安全巡查、安全职能监控。如果保安履行了24小时安全巡查的职责,小偷盗运这么多电瓶保安怎么可能没发现?业主还质疑:新的地下停车场正好位于一个坡度大的上坡处,使用不方便,而且还要收取相关费用,大家自然就不愿意把车子停进去。虽然保安不是万能的,可是并不代表物业没有责任。目前,春江花园物业与业主之间的争执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王素洁、王舒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