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人捡到的瓷器碎片 |
|
| 遗址现场被破坏 |
在我省境内的隋唐大运河遗址全长170多公里,其中宿州地区的隋唐大运河遗址全长130公里,是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截至目前,我省共对隋唐大运河遗址进行过三次抢救性发掘,出土了寿州窑、钧窑、定窑等数十个窑口的大量瓷器,对研究隋、唐、宋三个朝代的历史、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国家文物局准备对运河遗址进行整体申报世界遗产。然而,作为宿州市文保单位的重要运河遗址,该市西二铺乡却把一个蔬菜批发基地建造在运河遗址上,一万多平米的古运河遗址惨遭踏平,在文物保护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以后,施工方置若罔闻拒绝停工…… 记者从启文/图
记者暗访众多瓷片散落到民工手中
9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宿州市西二铺乡正在建造的蔬菜批发市场现场的时候,施工现场机器轰鸣,人声鼎沸,挖掘机和几辆卡车正在进行地面土地平整,工人们正在进行紧张的施工。在路边被挖出翻新的泥土中,记者发现不时有一些小的瓷器碎片露出地面。在蔬菜批发市场建筑的最西边,当记者走进工地旁边的工棚时,正好赶上工人收工回来,“听说你们在施工的时候捡到很多碎瓷片,现在还有吗?”“你是来买瓷器的?我们这里没有完整的,剩几个都是碎的瓷片”,一个刚刚干活回来正在洗脸的民工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有好多人过来专门收购瓷器,好的都被收走了。“我这里有几个破的瓷片,你看看。”这时候旁边有一个工人拿过来三块瓷片展示到记者面前,记者看到虽然三块瓷片上面覆盖了一层细细的泥沙,但是仍然很光滑透亮。“有没有比较完整的呀,这几个瓷片破损太严重了”,听到记者这样说,这个工人有些失落地说,“我们到工地上的时间不长,刚来的时候听说一个工人在施工中捡到一个完整的白色瓷碗,被一个人用4千块钱加一辆摩托车买走了。”这时人群中一个胖胖的工人问记者,自己在工地上捡到一个大的瓷壶,很完整,只是在瓶口上破了一块,能值多少钱,同时不断比划着瓷器的形状。当记者要求看看东西并拍张照片的时候,这个民工又非常警觉地说自己没有,看见记者拿出相机在拍另一位民工手里的瓷片时,这个胖胖的工人以去吃饭为由离开现场。
乡政府
不知道施工地点
是隋唐运河遗址
记者离开现场的时候,在路上碰到几个人,他们拦住记者并追问记者的身份,当记者说明自己身份和来访目的的时候,其中一个人告诉记者自己是西二铺乡的乡长李佑杰(音)。
李乡长告诉记者,“蔬菜批发基地项目是一项惠民工程,是乡人代会上连续四年提出要求建立的,蔬菜基地建成后我们这里的蔬菜经过简单加工会交易到上海,对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李乡长说,在该基地建设之前,并不知道侵占了隋唐大运河的遗址,再说运河遗址是市保单位但并没有划定范围。对于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李乡长说并不知情,同时他们在施工现场还专门派了文化站的一个王姓负责人,负责有关发现文物的问题。“我们这个基地是招商引资过来的,都签订了合同,如果停工,要赔偿几百万的违约金。”李乡长无奈地说。
文物部门怎样去面对子孙后代
9月24日,记者从宿州有关文物部门了解到,宿州西二铺乡正在建造的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用地位于303省道南边,东西长353米,南北宽123米,总面积达四万多平米。当蔬菜市场还没有开始建设的时候,文物部门已经委托河南的钻探人员到现场进行了钻探,钻探结果表明,其中蔬菜市场中有一万多平米的建筑面积建在古运河遗址上。
9月初,当文物部门把钻探结果报告告知施工方的时候,对方已经开始施工,部分遗址已经遭到破坏,文物部门当即要求施工方无条件停工,并建议蔬菜建设基地向南移30米,避开侵占的隋唐大运河遗址,同时对破坏的遗址部分恢复原貌。“在我们接到宿州市文物部门报告的时候,立即前来进行调研并会同宿州市文化局分管局长和市文管所有关负责人前往现场与西二铺乡有关领导进行协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二室的贾庆元主任告诉记者,当时要求施工方建设涉及的市保单位必须进行依法批报,进行考古勘探后才能施工。然而对方置若罔闻继续施工,就在这个时候,文物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西二铺蔬菜市场在建设施工当中破坏了大运河遗址,并且挖出了大量的瓷器,文物部门到现场调查发现大运河河床被破坏约300米长,河床开挖深度约1米,大量宋代瓷器碎片被挖出,现场发现不少瓷器小件。据当地群众反映,有不少完整的瓷器被施工人员拿走,还有很多外地人来现场收购出土的瓷器。在宿州市文化局、文物所与施工方进行交涉要求停止施工的时候,对方却一直没有停工,造成国家文物的流失。贾庆元主任痛心地告诉记者,宿州地区的隋唐大运河遗址全长130公里,现在仅宿州市就有三处运河遗址面临建设,如果我们不好好保护运河遗址,以后怎样去面对子孙后代?
记者手记文物保护意识亟待加强
在我省近些年的考古发掘中,绝大多数都是配合工程建设的“抢救性发掘”。但是在经济发展建设中,如何更好的保护地下文物正面临着空前挑战。在采访中文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提到文物的破坏,人们往往会想到偷盗、文物走私等,而现在,真正揪心的却是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其实,造成目前文物保护的尴尬现状并不是没有法律的保护,而是某些人对文物保护重视不够、认识不高。为何法律竟成了一纸空文?说白了,这里面还是一个“钱”字在作怪。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要将施工区域内的考古调查、发掘等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发现重大文物应该停工,遇到特殊情况还要迁建,这一切将会影响到施工方的利益。其实,许多文物,特别是地下珍贵文物,是我国古代文明的历史见证,其价值绝不是用几个钱所能衡量的。诸如宿州隋唐大运河遗址,国家正在准备申报世界遗产,其考古意义是非同小可的。我们每一个公民,特别是宿州当地居民更应义不容辞地出来保护它。希望相关单位立即行动,负起责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