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解决人口问题《实施意见》
  今年8月17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这是一份指导全省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文件。为了加强和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舆论氛围,推动全省各地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经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安排,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此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本期内容相关报道
-安徽关于贯彻《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淮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度会召开
-淮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
-临泉县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学习制度
-阜阳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分析会召开

发布会介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一般每半月一次,大体上安排在每月15日……

  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稿

  安徽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孙爱民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在这秋高气爽的时节,十分高兴地与各位记者朋友们见面。

  今年8月17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这是一份指导全省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文件。为了加强和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舆论氛围,推动全省各地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经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安排,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此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一、《实施意见》发布的重大意义

  “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期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推动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及时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立足安徽中部农业人口大省的省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安徽、推进跨越式发展、加快实现崛起的战略全局出发,确立“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坚持“主攻皖北、提升江南、带动江淮”的总体思路,提出了新时期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奋斗目标和政策措施,在解决制约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层次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上实现新的突破,对统筹解决人口发展五大任务做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用创新的勇气体现了鲜明的安徽特色、时代特征。《实施意见》是落实中央《决定》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时期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实施意见》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文共分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深刻阐述了中央《决定》的重大意义,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的精神上来,努力形成有利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部分,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新时期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继续把工作重心放在农村地区,重点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坚决遏制生育水平反弹。提出了我省人口控制的中长期目标,到“十一五”末,全省总人口控制在6750万以内,2020年控制在7150万以内。针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情况,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

  第三至第六部分,针对我省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特点,明确提出了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作为加强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要任务,并明确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第七至第九部分,这三部分内容侧重于加强人口计生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着力提升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第十部分,强调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稳定和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

  三、立足省情,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自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效地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全省少出生2100万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了重大贡献。我省用30年的时间,将总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创造了社会抚养较低、劳动力资源充裕、财富积累水平较高的有利时期,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实施意见》实事求是,立足省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省是中部农业人口大省,经济欠发达,农业基础设施落后薄弱,农民收入低,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起步晚、水平低,占全省人口总量大头的农民群众婚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转变。我省又是流出人口大省,流动人口中违法生育和性别比失调问题比较严重。《实施意见》抓住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的这些主要矛盾,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着重针对投入不足,利益导向不力,服务水平不高这三个制约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软肋”,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办法。长期以来,我省对人口计生的投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施意见》规定,到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费达到年人均30元,并且确定分级承担比例,这在安徽是个突破。《实施意见》着力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拓宽了利益导向的政策面和资金渠道,使我省利益导向机制更趋于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更富力度和效果。利益导向力度的加强,必然加速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实质性的转变,这是治本之策。把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水平作为独立一部分加以强调,这是《实施意见》的又一特色。这一部分侧重对人口计生系统基础和工作能力的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基层计生服务站(所、室)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完善服务体系,促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四、《实施意见》的颁布标志着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我省是人口大省,今后几年将迎来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龄人口的三大高峰,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流动迁移人口数量大且呈继续增长态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环境资源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是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人口问题上我们经不起任何闪失,否则将对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可逆转的长期影响。

  《实施意见》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客观分析了全省当前的人口形势,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要求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从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治理转变,把稳定低生育水平当作首要任务,同时着力抓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点任务。因此,《实施意见》的颁布,标志着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五、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大事

  (一)大力营造学习宣传《实施意见》的浓厚氛围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学习宣传《实施意见》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紧密联系实际,制定系统的学习宣传计划,广泛深入地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活动,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实施意见》的热潮,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扩大宣传《实施意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让《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家喻户晓,在全省形成有利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学习宣传,切实把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定》的精神上来,把着力点集聚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中,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努力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造有利的条件

  最近,中组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将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候选人、工商联执委,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并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纳入中国人民银行诚信系统;新闻媒体要客观、真实地宣传和报道人口计生新闻事件,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涉及社会公众人物生育情况的宣传报道要事先向人口计生部门核实是否符合计生政策;组织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社会公众人物的处理均有明确规定。中组部等11部门的《通知》是依据法律法规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的重要举措,核心是惩治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通知》规定的政策目标明确,措施严格,在人口计生工作历史上是首次。《通知》给我们发出了明确而强烈的信息: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的国策地位没有改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全面加强,而不是削弱,惩治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紧迫的任务。

  我省的省情决定了现阶段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必须迅速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抓住主要矛盾,依法惩治违法生育,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力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十一五”是我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不遗余力地做好这项工作,为进一步统筹解决人口素质、结构等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三)切实加强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省各地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大事,在创造条件、加强保障、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务必抓出成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创造有利于落实《实施意见》的政策环境。要完善目标责任制,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的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确保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要切实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稳定工作机构和队伍,确保实现到“十一五”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全省人均投入达到30元的目标,使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得到落实。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全过程,深化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创造性地将《实施意见》的各项重大布署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踏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我省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安徽人口问题,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谢谢大家。

历次发布会
人口问题《实施意见》
安徽工业发展20条出台
安徽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
全省农村综合改革情况

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证 030106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