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9月底,我市申请报销医药费428人次,报销医疗费50.74万元,至10月31日,全市参保人数达25.17万人。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三县四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继启动。8月初,我市还被列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9月份,医疗保险IC卡全部发放到位。据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参保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凡可报销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方便了参保城镇居民享受待遇。据悉,城镇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于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此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采取了低门槛进入的政策,除个人缴纳一定的医疗保险费外,各级财政部门还给予补助。同时,对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症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部门还将另行给予补助,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医保”。(吕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