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道明,大学文化,曾经担任过合肥市委副书记、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等职;江黎,同样是大学文化,曾担任合肥市商务局局长。昨天上午,这对夫妇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一起坐在了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
频用眼神和亲友“交流”
昨日上午9时,60岁的许道明和59岁的妻子江黎在法警的押解下,步履蹒跚地走进法庭。一进法庭,他们的目光便开始朝旁听席上看去。江黎甚至不由自主地挥起手来,试图和旁听席上的亲友打招呼。
此时,旁听席上的人有些躁动起来,坐在前排席位上一位女士甚至失口喊了一声“道明”,眼泪也流了下来,后被法警劝止。从表面上看,许道明和他的妻子都很冷静,甚至面对各类媒体记者的镜头也不回避。
当日坐在旁听席位上的,大都是许道明的亲朋好友。只要有机会,许道明和江黎都会不由自主地扭头,用“眼神”和旁听席上的亲人“打招呼”。
庭审中,省纪委和省检察院有关人士也从合肥赶到了宣城,参与旁听。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鲁建武出庭主持公诉,审判长由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绍平担任。
许道明否认大多数指控
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期间,被告席上的许道明和江黎一直沉默着。当法官询问他们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何意见时,许道明称“有真有假”,随后他拿起起诉书,对其中的内容一一进行辩驳,起诉书中的绝大多数指控竟被其否认。
被许道明否认的指控包括起诉书中指控的受贿罪第一项:2001年8月至2003年5月,许道明、江黎在合肥某公司重组合肥另一家公司过程中,分别利用职务之便,在参与收购,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职工安抚等方面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共同收受该公司人民币100万元。
许道明辩称,自己是严格按照政府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的,不存在为该公司谋私利问题;而江黎也称,起诉书对自己的指控不属实,“最后也没有接受”。
此外,对于受贿中的多项指控,许道明都进行了否认,有的他称根本“没送过”,有的他认为数额上有出入,还有的他则称是亲朋好友之间的正常往来。
收一万元,给对方二十条香烟?
据指控,许道明、江黎对人民币105.4万余元、美元5.2万余元、英镑1.6万元、港币2.9万余元、日元11.4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谈及自己的家庭财产时,许道明称,自己手中有些早期的家庭存折,妻子手中也有一些银行卡之类,但家中具体的经济状况并不清楚。然而许道明称,经过其粗略估算,十多年来,其家中的香烟都值约70万元。而一些人在对其行贿时,他是拿着香烟“换”的。他提到,有一次,有人给他送去一万元,他一次性给了对方20条中华香烟。
江黎则表示,自己平时大大咧咧,对于起诉书中所反映的财产数字,其根本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
美金是他人给儿子的见面礼?
许道明称,在检方指控的受贿中,有不少是人情往来。比如,在1996年中秋至2006年“五一”期间,先后9次收受某人人民币1.49万元、8000元购物卡、美金4000元,随后其利用职务之便,为对方在单位购置车辆、职务调整、提拔和工作调动等方面给予帮助的指控,“这些内容有的不属实。”许道明称,张某某与自己“有一点亲戚关系”,那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针对指控中提到的收受美金,许道明称,其中不少一部分,因其儿子在英国读书,都是到他人家中做客,别人送给他儿子的见面礼金。
另外,对于在为某村镇解决修路资金以及道路改造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之指控,许道明表示,他是严格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忙解决的,但是自己绝对没收过村镇领导送来的钱,当然,因为自己抽烟,送来的烟是收过的,他和他们是“烟酒朋友”。
两万元购得十七万元股份?
在对许道明的受贿罪指控中,其中第十起称:2005年1月,被告人许道明非法收受为感谢许为某公司扩股帮忙所送的价值人民币17万元的公司股份。
许道明称,某公司在扩股的时候,表示要送他股份,但他没接受,而只愿意购买该公司的股份。他以为该公司内部职工股每股应该只有1元,打算买10万股。当时家里钱不够,就先付给了2万元,剩下的再慢慢付清,而且其明确向对方表示“不参与公司分红”,“不知道怎么变成了17万”。对于公诉人所提及的股权证上不是许的名字,也不是许家人的名字。许道明称,自己和妻子都是国家公务人员,用俩人的名字不合适,“知道这是违纪行为”。但对于是否是违法行为不清楚。
是否共同受贿成庭辩焦点
昨日上午的庭审持续到11时许,当日下午1点半,庭审继续进行,并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检察机关在举证许道明江黎夫妇共同受贿100万元时,许道明和江黎对其中的不少证据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不属实,就连他们自己的供述,他们也称很多内容都是编造出来的。
而他们的辩护律师也就部分证据的形式和内容提出了质疑。公诉人则认为,两被告人原做的供述是客观真实的。当天下午,法庭上就许道明夫妻二人是否共同受贿这一指控的交锋十分激烈。
当日下午5时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整个案件审理将持续三天左右时间。(项洁、丁贤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