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家知名酒企业内部成立“打假办”,以应对市场里的仿制、假冒行为。然而,“打假办”主任李某不到市场捉“李鬼”,却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造假高手,通过各种手段侵吞公款,其下属也纷纷使出各种招术,损公肥私。
2004年8月至2005年2月间,李某伙同该企业“打假办”工作人员郑某,通过开具虚假的住宿餐饮发票,侵吞公款32156元。后来,李某又自己开具虚假的住宿餐饮发票40张计9400元,冲抵了其个人从厂财务借支的差旅费。
看到主任在企业的财务报销上公然造假,“打假办”的其他工作人员也纷纷想着各自的招术,以损公肥私。
2004年至2005年间,“打假办”工作人员刘某在日常打假工作中,收取对售假、违约单位的罚款并虚列举报人领取的奖金,予以侵吞公款18820元。
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打假办”工作人员孙某分别与该酒厂举报假酒的“线人”刘某某、李某某(均为化名)合谋,编造出假的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物品清单等打假材料,虚构事实,向酒厂骗取举报奖金,共作案7起,骗取奖金27928元和21620元。
“打假办”工作人员曹某与上述刘某某合谋,也以伪造虚假的假酒举报材料为手段,向酒厂骗取奖金,2005年2月至2006年3月,两人共作案19起,计骗取奖金10.9万多元。
另一名工作人员高某的手段更加独特。2005年1月至同年12月,高某与举报假酒线人王某某(化名)合谋,伪造出铜陵市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书等有关材料,共计作案4起,骗取奖金12930元。
今年7月,当地检方根据举报,一举查办了该酒厂以李某为首的9人贪污窝案,提起公诉。最近,李某等9人分别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及宣告缓刑等不同的刑事处罚。(吴贻伙、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