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蚌埠市“四小车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获悉,从12月1日起,蚌埠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对人力客运三轮车、货运三轮车,合法电动三轮车、货运机动三轮车(简称“四小车辆”)限路段限时通行。
今日开始,蚌埠市交通、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组成的稽查组将分别进行整治:取缔非法从事生产销售“四小车辆”的厂商;电动载人三轮车和未经登记的人力三轮车一律取缔;燃油助力车、超标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摩托车均不得搭载人员行驶;全市共有1000辆电动(燃力货运和人力客运)三轮车允许在获得合法营运证后上路行驶。
根据统一要求,该市的“四小车辆”每日7时至20时,将同时禁止在胜利路、淮河路等9条主干道上的部分路段行驶。(徐东、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