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合肥三成重特大凶杀案
王冬花,上海市人,1991年6月自广州中山医科大学法医系毕业,同年7月被分配至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处工作,一直从事法医物证检验工作。工作中,她不仅要独立承担法医物证检验,还要兼顾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法医门诊的伤情鉴定工作,每年进行常规物证检验30宗左右,现场堪验及尸体检验数起,伤情鉴定上百起,出具检验鉴定文书上百份。2003年,合肥市公安局投入200余万元建立了DNA实验室,王冬花即专职从事DNA检验工作,至今已独立承担DNA检验案件460余起,出具检验文书数百份。据统计,近十年来,合肥市30%以上重特大凶杀、强奸案是由她检验鉴定的。
刑事案件的突发性决定了法医工作的特殊性,随时要准备去现场,哪怕是半夜三更,而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有时甚至几天都泡在实验室中。王冬花现在还对合肥DNA史上第一个案件记忆犹新,2003年11月底,DNA实验室刚建成,设备还不是很齐全,一天夜里发生了一件凶杀案,王冬花与办案人员在现场取检材回来已11点多,就立马着手检测直到第二天下午终于拿出检测结果。
凭芝麻大血迹锁住原凶
2006年6月,当涂县“安徽盾安化工集团”发生炸药爆炸,致16人死亡。在事故的善后处理中,由于部分尸块的身源难以确定,无法继续下一步工作。想到亡者悲伤欲绝的家人,面对送检的37份残缺不全的人体组织,王冬花没有丝毫的怯场和畏缩,她全身心投入到检验工作中去。经过数天的连夜加班加点,通过DNA检验明确了全部尸块身源,为顺利解决爆炸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6年2月7日,蜀山区一废弃井内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当时尸体已高度腐烂,王冬花通过运用DNA技术,迅速认定死者为高某,为案件的侦查打开了突破口。经过侦查部门的细心摸排,找到了案发的第一现场。但现场已被嫌疑人处理过,难以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通过细心的勘查,王冬花提取到了几处极其微量的血迹。带回实验室后,她成功检验出死者、嫌疑人的基因型以及死者与嫌疑人两人混合基因型,一举认定了犯罪嫌疑人,为案件破获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一句话中揪出流窜犯“四宗罪”
2006年8月29日,庐阳分局刑警一队抓获涉嫌抢劫犯罪嫌疑人李某。该嫌疑人的血液样本送至DNA室检验鉴定后,发现与“2006.8.13”沈××被抢劫、强奸案、“2006.8.22”韦××被抢劫、强奸案的现场精斑一致,从而一举破获了这三起案件。一般人可能觉得案件就到此为止了,然而,办案人员一句“他是个流窜犯”引起了王冬花的注意,在当时上海、广州等20多个省市DNA数据库与公安部不能连通的情况下,王冬花极其耐心地用手工方法将检测数据与每个省的DNA数据库单独比对,发现嫌疑人与湖南省一起案件的物证比中。办案人员赶赴湖南带回了2006年7月29日发生在湖南省衡阳市的何某被抢劫、强奸案的现场生物物证进行DNA检验鉴定。通过DNA数据库比对,证实此案现场精斑也为李某所留。至此,因为王冬花高度认真的办案精神,为这跨省的4起特大抢劫、强奸案件的串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直接认定了犯罪嫌疑人。
事关人命绝不马虎
王冬花常提醒自己,生物技术的发展极其迅速,不学习不思考一定会落后。她不但引进Y试剂盒,确定男性DNA的分型,为确定嫌疑人提供依据;还针对微量接触DNA的检验采取多种提取纯化浓缩方法,使DNA检验技术最大限度为侦查破案发挥作用。去年,王冬花又主持完成了“安徽地区汉族人群15个STR基因座多态性调查及法医学应用”的课题,形成了安徽地区汉族人群基因频率数据的基本框架,为个人识别、亲子鉴定计算提供依据。
当记者要王冬花界定一下自己的工作性质时,她只说了两个字——重要,“从踏上法医工作岗位的第一天起,我就时刻告诫自己:法医检验工作事关人命,来不得半点马虎,特别是DNA检验,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绝不能出错。” (记者:祖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