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泉县私家车主蒋高建和司机鲁卫国因运输毒品被界首市法院以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2万元,作案工具一辆奇瑞QQ轿车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蒋不服已提出上诉。
今年5月20日上午8时许,蒋高建携带含海洛因、巴比妥、咖啡因成分的毒品22.5克及含巴比妥、咖啡因成分的毒品280克从临泉县城出发,准备到河南省沈丘县,并打电话让鲁卫国开自己的红色奇瑞轿车(车牌号为皖K39252)运输毒品。当天上午11时许,车到界首市界光路口,界首市公安局巡警队对车进行盘查时,在副驾驶座位后发现一红色手提袋,内装棕褐色及黑褐色物品,据蒋高建供述是毒品,准备到沈丘贩卖,干警遂将3人和车辆带回大队盘查。
庭审中,蒋高建辩称,带毒品去沈丘不是贩卖,而是让人帮助看一下成分,同伙鲁卫国对被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张文华、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