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驾驶被民警指令靠边接受处罚,大货车不但不停车反而突然加速逃逸,致民警受轻伤。日前,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陶应辉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月11日下午,被告人陶应辉驾驶货车途经一铁路道口时,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被执勤民警拦下要求靠边接受处罚,被告人为逃避处罚在驾车靠边的过程中突然加速逃逸。民警在紧急情况下跳上货车的左脚踏板要求被告人停车,被告人无视其要求,继续驾车逃逸。民警手抱着车门,无意中碰到车门开锁器以致车门被打开,民警被吊在打开的车门上,险象环生。被告人行驶一段距离后紧急刹车,造成民警左腓骨远端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在民警住院期间,被告人支付了医疗费、营养费等8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暴力方法妨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能如实供罪,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朱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