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被受控的机床弄伤失去劳动能力,所在公司却只给3万元“同情费”,还被解职,和县沈巷镇村民万本木(化名)几陷绝望。无耐之中,他向老家沈巷镇的法律服务所主任纪英莲咨询求助。纪英莲主任立即伸出援手,赴准南为万本木追索到了11万元赔偿款。
2007年8月1日上午9时许,淮南市某公司职工万本木正在机床上操作,突然失控的机床致使他右手严重受伤,大拇指指甲脱落,食指前关节处全部断失,其它三指关节位于手掌心处全部断失,因再植不成功,被压断的右手成了终身残疾,丧失了一定的劳动能力。万所在的公司却推卸责任,拒绝按法律规定的工伤标准赔偿,只说是出于同情给万本木3万元,让他走人。
几近绝望的万本木和家人找到了纪英莲咨询,了解情况后,纪英莲立即为其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她四次去淮南,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淮南市大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办申请,反映公司与万本木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11月16日淮南市大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认定公司与万本木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7日纪英莲又向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老板在大量的事实面前不得不同意调解,最终同意赔偿给万本木11万元。(吴丰葆、李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