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浴场洗浴时,省城的张小姐(化名)做梦也没有想到她正在擦身时,身边会突然出现一名陌生男子。为此,张小姐一纸诉状将该浴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万元。昨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张小姐诉称,2007年11月20日晚10时许,她来到位于合肥长丰路上的某沐浴休闲中心洗浴,正准备干身穿衣时,女浴区突然闯进了一位陌生男子。该男子看了自己两分钟却一直无人过问。张小姐认为,自己到浴场消费就已经与其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浴场有责任保护其隐私不受侵犯,应该派专人看护女浴场,然而事发时却无人看护。事后对此事一直不闻不问,严重伤害她的人格和精神,故诉诸法院,请求判令浴场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该沐浴休闲中心的李经理表示,事发后他们对此事进行了了解,发现这名男子当时酒喝多了,无意中误闯进女宾区,工作人员很快将他带了出去。由于这名男子的行为是无意过失,因此浴场并没有追究其责任。李经理认为浴场对此事并无任何过错,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蜀法、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