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出来“忽悠”就给你难看
笔者日前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药品虚假违法广告今后在安徽省境内不会再畅通无阻。
凡夸大产品疗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扩大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范围进行宣传,给消费者使用药品安全带来威胁;利用消费者或公众人物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且拒不改正或屡改屡犯等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药品违法广告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告,同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销售,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药品虚假违法广告一直以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监测力度。全省以强化药品广告监测、完善警示制度、加大对虚假药品广告的曝光和警示力度等工作为重点,扎实推进了虚假药品广告专项整治。2007年全省共审批药品广告208件,审批省内医疗器械广告41个,共监测药品广告3697件,对公众人物代言的违法药品广告进行了重点监测,发现的1438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54件医疗器械广告全部移交当地工商部门查处。 (孙斌园、王秋、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