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学年就读我省县(区)镇和农村公办普通高中的家庭特别困难的高中生,可申请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助学金。目前,教育部已经分配给我省资助计划数为18629人,资助金额为1862.9万元。
据介绍,本学年国家将安排3亿元财政资金,资助中西部地区的县镇和农村普通高中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具体申请条件是:2007学年在我省县(区)镇和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就读、家庭特别困难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含借读生和复读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各地应坚持标准和条件,采取民主公开的方式,在12月27日前将资助名额分解到各普通高中,元旦前各学校要将此项工作布置到班级,以便于学生放假回家开具相关证明。凡被确定为拟受资助的学生,必须具有村委会或居委会特困证明,其名单必须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明年春节开学前,专门负责此事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把资助款直接汇到各相关学校,各相关学校须在开学后将资助款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省教育厅强调,各学校发放的资助款,不得抵扣学生的学杂费;不得平均分配和拖延支付;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如资助款发放出现上述问题,将根据情节的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经办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