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从18岁开始,就因连续三次犯罪在班房里度过21年,好不容易重见天日,42岁的他仍旧恶习难改,再次作案,甚至在庭审时向法官表示,希望尽快审理案件,让他好去劳改农场服刑。1月7日下午,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谢某涉嫌强奸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
连续强奸拘禁女服务员
据了解,2007年初,被告人谢某在与一名绰号为“萨拉姆”的男子(谢某以前的狱友)聊天时,谎称自己在经营赌场,希望对方帮其寻找一名卖饮料酒水的女服务员。5月29日,“萨拉姆”按照谢某的要求,将受害人袁某(女)带至其家中。当晚,谢某便要求袁某与其发生性关系,但遭到对方拒绝。随后谢某打袁某一个耳光,并以言语相威胁,使其不敢反抗,继而对其实施奸淫。事后谢某又限制袁某行动自由,将其锁在家中,并多次进行奸淫。慑于淫威的袁某只好假意顺从,直至6月1日早晨随谢某一起赶集时逃脱(没有报案)。
同年8月22日,被告人谢某又以招工为名在合肥一职业中介所将被害人王某(女)带至家中实施奸淫。遭到对方的反抗后,谢某故伎重演以言语拳脚相威胁,迫使王某屈从。次日早晨,王某借机逃脱,随后报警。
三进宫住了21年班房
根据指控,1983年,谢某刚满18岁时,就因扒窃被劳教三年;1986年10月解教,可是不到四个月的时间,他又因犯盗窃罪被原合肥市东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89年5月刑满释放,7个多月后,他又因犯抢劫、强奸、流氓、敲诈勒索罪,被肥东县人民法院以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直至2006年1月提前四年获释。
庭审让法官哭笑不得
1月7日下午3点庭审准时开始,法官原以为多次“进宫”的谢某会在法庭上极力狡辩,谁知谢某不但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不持任何异议,表示认罪服法,甚至在庭审时满不在乎地请求审判法官尽早宣判,原因是他已经厌倦看守所生活,希望尽快到劳改农场服刑……导致审理仅持续半小时便以普通程序简易审宣告闭庭。
事后据肥东法院的法官透露,类似谢某的情况还是首次遇见,“实在让人有些哭笑不得,感觉像是他在看守所里觉得不自由了,想换个环境……”因案情复杂,法庭决定认真评议,择期判决。(炎森、山溪、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