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1月9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经委获悉,《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迈入了依法管理,依法促进发展的新阶段,对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条例》涵盖了新型墙体材料的概念和范围,鼓励、扶持的政策措施,限制粘土砖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等内容。体现了国家关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最新精神,结合了我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实际,凸显了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是我省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的基本法规。
目前,我省有各类粘土砖生产企业7000余家,年产粘土砖200多亿块,每年取土损毁土地约2万亩,生产粘土砖耗费能源约150万吨标准煤,排放C02、S02等废气300多万吨。较之粘土砖,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可节约能耗40%左右,并减少废气排放40%左右。同时,我省每年采煤、发电所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约1000多万吨,利用这些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既消除了对环境的危害,还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付刚)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