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集团老八大酒业公司原董事长受贿35万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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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30日17时49分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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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古井集团系列受贿、贪污案之一,原古井集团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阮昆华受贿案,已尘埃落定。该案由亳州市检察院指定利辛县检察院向利辛县法院提起公诉。1月28日,利辛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阮昆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利辛县法院审理查明,阮昆华系亳州市人,自2000年11月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以来至本案立案前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7年2月间,其先后收受无锡市钱达彩印厂厂长、“金满人间”销售公司经理、阜阳市瓶盖厂厂长等多人贿赂款共计3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后,阮昆华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已退出全部涉案赃款,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又有悔罪表现,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武兴东 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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