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定结论通知书
年仅5岁的安徽省阜南县女童萍萍死了。她是被本村村民冷发具驾驶的农用机动三轮车碾死的。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矢口否认萍萍是自己碾死的。
段郢派出所所长王恩连带人到现场后,本应妥善保护犯罪现场,保全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派侦查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对涉嫌肇事车辆及死者进行痕迹鉴定,拍摄照片存取证据。但阜南县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并没有做这些工作,身为派出所长的王恩连擅自做主,让涉嫌肇事车辆离开,对犯罪嫌疑人的危害结果采取放任态度;案子到了县公安局以后,拖了5个多月不做痕迹鉴定,人为地让案件复杂化,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阜南县公安局多次拒绝死者家属提出的法医鉴定要求,法庭上,20多名证人为冷发具“作证”,“证明”冷发具没有开车碾人。缺乏关键证据的检察机关不得不撤回起诉。装得可怜兮兮的冷发具反而上诉“申冤”,要求判自己无罪。
本刊2007年第20期《特别关注》栏目以《阜南五岁女童萍萍惨死轮下 警方事发四月未做痕迹鉴定》为题,对这一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在国内进行独家报道后,安徽省公安厅进行了科学技术鉴定并出具权威结论:冷发具就是轧死萍萍的凶手!
恶行暴露,还在被取保候审的冷发具再次玩起了逃跑游戏,和其担保人忽然同时失踪。
2007年11月23日,阜南县检察院决定对冷发具再次执行逮捕,并由警方上网追逃。12月20日,冷发具在逃跑一个多月后,向阜南县检察院投案。
法律专家认为,肇事司机涉嫌故意杀人。
肇事司机碾死女童后缘何逍遥法外?
本刊2007年第20期《特别关注》栏目以《阜南五岁女童萍萍惨死轮下 警方事发四月未做痕迹鉴定》为题,对年仅5岁的女童张萍萍惨遭碾轧致死进行独家披露后,立即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
11月1日下午,国内重点门户网站——腾讯网对本刊报道进行了重点推荐,到当晚11时网友评论就达到了720多条,连续两天高居“今日网评排行”前五位。安徽省最大的新闻门户网站——中安在线、人民网安徽视窗、中国维权网、和谐安徽网等数十家网站转载本刊报道或发表评论;《安徽法制报》、《江淮晨报》等媒体跟进报道后,人民网、央视国际、中国金融网、金陵热线等多家网站给予高度关注。
许多读者和网友在对萍萍之死深感痛惜、对肇事司机进行谴责的同时,对阜南县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的做法提出了强烈质疑。
网友“雨”、“倾听”为萍萍之死流泪:人心都是肉长的,发生这样的事谁看到不会流泪难过,好心痛啊!
网友“真心”在痛心的同时,祈祷萍萍“能早日得到安宁,能在一个属于她的世界里幸福……”
网友“冷”、“扪心”等希望“肇事司机能良心发现,勇敢地站出来,向惨死的萍萍忏悔。”“法不容情,要相信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的。”
网友“平安(神圣法律)”说,为什么要让五岁的萍萍惨死后在自家的冰柜里冻了近半年?无法想象,萍萍的父母、爷爷奶奶及家人,这半年是怎么过来的?冷发具开车轧死萍萍逃逸、致使人作伪证,当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执法枉法、玩忽职守的人,同样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网友“公道”说,“如此简单的案子,却一拖再拖,会有怎样的内幕,公安机关的某些人员是否涉嫌渎职罪和不作为?若是没有收受贿赂,为何迟迟不作为?若只是光追究肇事司机的责任,而不追究那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执法者的责任,会不会继续有类似案件发生?”
安徽省检察院一位高级检察官指出,事发当天办案人员赶到现场后,应当保护现场不被破坏,并及时对涉嫌肇事车辆及死者进行痕迹鉴定,拍摄照片存取证据,人命关天的事情,段郢派出所办案人员居然不对现场进行保护,不做痕迹勘验,令人难以置信!
网友们不解:段郢派出所所长王恩连到现场后,为什么不妥善保护犯罪现场,保全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却擅自做主让涉嫌肇事车辆离开?阜南警方为什么不在案发后及时对涉嫌肇事车辆及死者进行痕迹鉴定,锁定证据?事发次日死者亲属要求做尸体解剖,法医凭什么说萍萍的伤痕不可能是重型车辆造成的?案发后派出所为什么不去询问死者家属提供的肇事者,却去调查当时根本不在现场也不具备作案时间的联合收割机司机和根本不存在的摩托车?派出所为什么直到事发后的第十天,才把案件移送到县公安局?阜南县公安局明明没有送去鉴定,为什么欺骗检察院说“很早就送检了,安徽省公安厅没给做,说痕迹不清,无法鉴定”?
安徽省公安厅鉴定结论锁定肇事者
就在萍萍的家人越来越感到绝望时,2007年10月24日下午,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闻讯派法医赶赴阜南县,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的刑侦部门联合对萍萍的尸体依法进行检验鉴定。尸检从下午3点15分一直进行到5点多,两个多小时的解剖过程三台摄像机同步录像。
11月19日上午8点多,阜南县公安局向萍萍的亲属下发了“字〔2007〕83号”和“字〔2007〕84号”《鉴定结论通知书》,证实:经过对张萍萍的尸体进行检验鉴定,“鉴定结论是张萍萍系机动车辆碾轧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张萍萍尸体左前额软组织挫伤的形状与冷发具驾驶车辆的前轮胎胎肩花纹印轧痕迹种类相同。”至此得出结论:冷发具就是轧死萍萍的凶手!
接到这个通知书,萍萍的亲人们在萍萍的冰柜前长跪不起,为了这个结论,他们忍屈受辱抗争了整整半年啊。萍萍的姑姑告诉记者,他们将依法追究冷发具开车轧死萍萍、指使人作伪证以及段郢派出所所长王恩连、阜南县公安局副局长耿良等人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为可怜的萍萍讨还公道。
犯罪嫌疑人再次玩“逃逸”?
然而,就在案情已经明朗,真相就要大白时,犯罪嫌疑人冷发具却不见了。萍萍的爷爷张洪告诉记者,11月19日上午10时许,他拿着鉴定结论来到阜南县检察院,问是不是该对冷发具采取强制措施了。起诉科科长张文青告诉他,冷发具有担保人,跑不了,并说卷已经移交到法院了,让他到法院去看看。
11月21日上午,萍萍的家人来到县法院询问什么时间能开庭,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冷发具联系不上了。县法院刑二庭的李庭长说,检察院只是把卷交来了,人还没有交来,人没有交来怎么立案呢?李庭长让萍萍的家人赶紧请律师,同时把县检察院起诉科及县法院刑二庭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们,让他们暗中注意冷发具的行踪,发现以后立即打电话。李庭长还当着萍萍家人的面给县检察院起诉科打电话,说明不把嫌疑人移交过来没办法立案。
21日上午11时,记者电话采访了阜南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张文青。
记者:现在公安厅的鉴定结论出来了吧?
张文青:出来了。
记者:(鉴定结论)出来了冷发具现在在哪儿?
张文青:现在我还说不清他在哪儿呢。
记者:啊?现在应该是收监了吧?
张文青:没有哩。
记者:现在有了关键证据,对案子应该很有利了吧?
张文青:有利没利开了庭以后才知道。
记者: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不是很明确说是他(冷发具)造成的嘛。
张文青:……
记者:人找不着怎么办呢?
张文青:我也说不清楚,汇报了以后再讲吧。
记者:鉴定结论出来以后就应该对他进行收押吧?
张文青:给领导汇报了以后再讲!
谁该对“失踪事件”负责?
11月23日上午,本刊记者同当地媒体同行一道赶往阜南县检察院和法院,采访了检察院的张副检察长、法院的张副院长等领导和相关办案人员。
◆检察院:是法院办的取保候审
记者:冷发具案件现在到什么程度了?
张副检察长:开过庭了。他现在人不在。
记者:人现在在哪里?
张副检察长:他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人正在找着哩。
记者:院里知道这个情况?
张副检察长:知道。
记者: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11月2号就出来了。
张副检察长:嗯。
记者:鉴定结论出来以后就应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张副检察长:对。
记者:那当时为什么没对他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张副检察长:前几天法院才通知我们,我们往法院送卷的时候才通知不到人啦,我们已经采取相应措施。
记者:公安厅的鉴定结论下来后我们是不是不知道?
张副检察长:不知道。前天(11月21日)起诉科张科长给我说,法院给他打电话说不受理这个案件,说是(被告)人不在,通知不到人,我们立即向检察长汇报这个事,已经采取相应措施。
记者:这次是重新起诉吧?
张副检察长:是。
记者:按说人、卷应该是在一起的,这边起诉,那边交人,
张副检察长:就是这样的。
记者:那当时人不在怎么会起诉呢?
张副检察长:人是在法院那边。我们第一次起诉过去以后,是法院那边重新办理的取保候审。我们办理取保候审后,在法院那边换的保(取保候审)。
记者:等于保(取保候审)到了法院,即便这个人找不着了,与我们也没什么责任?
张副检察长:对,是法院办的保(取保候审)。
记者:案件第一次开庭后又撤诉,等于案件是在检察院终止的,保(取保候审)是不是应该在我们这边?
张副检察长:还在法院那边,是法院办的取保候审。
记者:既然案子撤了,(被告)人为什么没撤回来?
张副检察长:我们撤诉人没移交。撤回起诉也是正常的法律程序。
记者:撤回起诉不意味着案子撤销?
张副检察长:撤回起诉后补充新的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公安厅的鉴定结论出来后,我们就有新的证据啦,重新起诉时法院通知不到人啦。
记者:(11月)19日上午冷发具还在家呢。
张副检察长:前天法院说通知不到人啦,我们跟冷发具家里联系,联系不上,昨天变更了强制措施。
记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跑掉,责任在公安、检察院,还是在法院?
张副检察长:在法院办理的取保受审找不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