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2月18日透露,该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提标扩面”,保障对象将由5.3万人增至7.9万人,增幅达49.06%。
根据实施方案,蚌埠市原有的5.3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将由380元调至437元,增长15%;所辖县新增的2.6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为177元,上述标准从2008年元月份起执行。
据悉,蚌埠市目前正在按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标准和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将新增的保障人数落实到户。中央和省补助我市的上半年农村低保资金1040.1万元,已于近期拨付至市财政专户。全市上半年农村低保金可望于3月份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