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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男青年刘某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竟屡屡把黑手伸向乡邻,疯狂诈骗。日前,这个专吃窝边草的“兔子”在逃逸数月后终于落入法网。
2007年10月21日下午,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武某驾驶摩托车回家,遇到熟人刘某,刘请武某带他一程。二人途经一路口时,刘某假装方便,让武某停车,后趁其方便时把车骑走。武某随即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民警数次组织抓捕刘某无果,将其列为网上逃犯。2008年2月21日夜,夹沟派出所获取线索,成功将刘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刘某对诈骗武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审讯过程中,办案民警感到他有所隐瞒,经过进一步审讯,刘某又交代了另外两起犯罪:2007年7月20日,刘某采取同样的手段诈骗本乡王某一辆摩托车;2007年9月,刘某在某饭店吃饭,借用彭某的手机转手就抵押给饭店后消失无踪。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杨德坤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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