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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在全市抽样调查200户居民,2007年铜陵高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13557.89元,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5726.73元,高收入家庭的人均消费是低收入家庭的2.37倍。高低收入家庭消费层次各不相同。
收入水平决定着消费层次的高低,不同收入家庭的消费层次鲜明。我市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倾向较高,其消费增速快于收入的增长,收入的增长还不能满足他们的消费需求,消费以实用为主,讲究节约和理性。而高收入家庭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消费已开始向积累型和投资型转变。低收入家庭主要是以生存消费为主,高收入家庭追求享受性消费,高收入家庭消费质量明显高于低收入家庭。从数量上看,高收入家庭的人均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分别比低收入家庭高79.88%、179.2%、131.84%、248.44%、86.77%、195.04%、181.04%和298.33%。从结构上看,“吃”是低收入家庭生活的主要消费,2007年我市低收入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45.4%,高收入家庭的食品消费比重则为34.49%,相差10.91个百分点。高收入家庭已进入富裕生活阶段,低收入家庭才刚迈进小康生活阶段。
高低收入家庭,对物价上涨的承受力不同。2007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4.65,其中食品类价格指数最高,达到111.32,由于低收入家庭的食品消费所占比重高,因此食品类价格的大幅度上扬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高于高收入居民家庭。2007年低收入家庭的食品消费支出为2599.87元,增幅为8.37%,扫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下降2.65%。高收入家庭的食品消费支出为4676.68元,增长为18.8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76%。可见低收入家庭面对价格上涨只能降低生活标准,而高收入家庭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较强,影响较小。
高低收入家庭生活质量的差异还表现在住房条件上,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19.42平方米,而20%的高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32.57平方米,比低收入家庭高67.71%。且高收入家庭还有8%的家庭拥有两套住房,用于出租和其他用途。在目前住房价格虚高的条件下,低收入家庭更是无力改善住房条件,抽样调查的居民中,20%的高收入家庭购房支出为人均6092元,而20%低收入家庭此项支出为零。(沈炜炜、记者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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