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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合肥市物价部门推出了二次供水统一的试行价格,但近日记者调查发现,省城二次供水价格仍然未能“统一”,有的从四楼开始收取,有的从6楼收取,并且不同的小区价格相差较多……
A小区从四楼开始收取二次供水费,B小区则从六楼开始收,两个小区的二次供水费用每吨甚至相差2元钱。就合肥二次供水费用相关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业主:四楼以上要交二次供水费
杨女士前不久在位于省城瑶海工业园附近的一小区,购买了一套四楼的小高层住宅。2月29日,杨女士收房时却被物业告知:四楼以上(包括四楼)要收取二次供水费,但是这笔费用暂时由开发商垫付,将来则要业主自己掏。
原本以为四楼不需要收二次供水费的杨女士连忙询问开发商,得到的答复是: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尚未移交供水部门,而合肥尚未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因此二次供水费暂时由开发商垫付,物业代收,等将来合肥市有了统一规定后再按照规定执行。
现状:二次供水费收取差别大
就二次供水费用的收取问题,本报2007年11月29日曾经以《楼高数层水贵几多》为题,以整版的形式进行了报道,文中提到的部分小区都存在着二次供水费收取自由度大的问题。另外记者了解到,合肥的部分小区二次供水的费用有的是1元/吨,有的则是3元/吨;有的从5楼开始收,有的则从3楼以上就开始收,差别相当大。
物价局:试行价格仅对移交小区
合肥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合肥市2007年3月30日曾经出台了《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该《办法》的第十二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维护的住宅,其楼面层高16米以上的部分,水价实行全市统一定价。”
而就在4天前,合肥市物价部门又推出了二次供水统一的试行价格:暂定为1.05元/吨,从今年3月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合肥目前常压供水价格是2.15元/吨,加收二次供水价格后是3.20元/吨。
记者留意到:这个试行的价格有限制条件,即首先是楼面层高16米以上的部分业主,其次是已经移交给合肥供水集团的小区。合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这个收费标准的确只对已经移交的小区有效,尚未移交的小区,因为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物价部门只能要求物业将收费标准张榜公布,以让业主明晰。
而小区是否移交给供水集团,全凭自愿原则。物价部门无权干涉。
供水集团:多种因素决定收费标准
对于目前一些小区针对层高16米以下的业主收取二次供水费的现象,合肥供水集团二次供水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解释,每个小区应当区别看待。
二次供水费一般从需要二次供水加压的楼层住户开始收取。而每个小区因为所处位置、地势、层高的不同,需要开始二次加压的楼层也不同。比如杨女士所购房子因为处于合肥整个供水系统的“管网末梢”位置,需要从四楼开始二次加压,不然水压不够,小区居民的正常用水无法得到保障。
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强调,随着合肥市火车站附近的自来水泵房的启用和合肥市六水厂的投建,杨女士的问题将会得到很大改善。
相关部门:正式标准明年有望出炉
合肥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试行价格期间,供水集团将对接收的小区的二次供水做好成本核算,实际运行一年后,由物价部门对成本进行监审、成本认证。
一年后,在成本监审和二次供水成本认证的基础上,物价部门将根据实际运行成本召开二次供水费用的定价听证会,并且制定正式的二次供水价格。
合肥供水集团二次供水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一年后正式的二次供水价格出炉后,合肥所有的新建、在建、扩建或者老旧小区,都会陆续地移交给供水集团统一管理,费用统一收取,由物业代收二次供水费的现象将从此消失。(本报记者杨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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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二次供水
通常人们所称的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因此,二次供水是目前高层供水的惟一选择方式。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设计及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与人民群众正常稳定的生活密切相关。
二次供水设施主要是为弥补市政供水管线压力不足,保证居住、生活在高层人群用水而设立的。相比原水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质更容易被污染,二次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一直都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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