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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职工如果由于本人、配偶或子女遭遇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时,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方式缓解生活压力。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省城已经开始对部分特定职工实行这一人性化的帮助。
据介绍,新规定对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对此项人性化的新规定出台,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必须明示的是,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作支付房租。不能违背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要求。(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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