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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消费者维权日,有关消费者维权的话题自然是代表委员谈论的焦点,在全国“两会”上,我省代表、委员在谈到消费者如何维权时表示:消费者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维权,不应有“吃一堑、长一智”的心理。同时更应注意,事后投诉的成本要远远大于事前预防,“事前预防”才是最好的维权。
事后维权不堪高额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农业大学张自立教授表示,消费侵权让普通老百姓“受气”的多数是一些价格不高的“小东西”。打官司吧,一大笔诉讼费和律师费就得先开销,就是胜诉了也可能得不偿失;向有关部门投诉吧,又需要拿出“证据”来,做质量鉴定的费用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格。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程静认为,即使是房子、汽车、家电这样的大额商品,是否维权、花多大的精力和成本去维权,同样困扰着消费者。比如,很多人觉得买的房子面积“缩水”,想请权威机构来个“复测”,却发现手续太复杂,房屋面积测量的高额成本也早已把绝大多数消费者吓跑了。
维权成本高是一方面,程静代表分析,目前在家装中及涉及房屋的合同中,商家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将合同中的部分内容规定得模糊不清,使得消费者“上当”。
事前维权胜过亡羊补牢<<
“借用医学上的一句话,消费维权也要‘预防为主’,消费者无论购买的是商品还是服务,一定要清楚你所买商品的核心内容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张自立委员认为,我们现在讲维权,主要是指“事后维权”,目光都集中在被侵害以后怎么样讨个说法上,但是忽略了消费者的“事前维权”。
“‘事前维权’可以减少消费者不必要的损失,‘事后维权”即使成功,往往也要付出相当多的财力和精力。”张自立委员说。对此程静代表也持相关的观点,她同时补充,由于消费者在购物时,信息具有不对称性,因此消费者实现维权,商家也有责任保证商品信息的透明性,不能模棱两可,让消费者云里雾里。
程静代表认为解决该问题,政府需要加强打击力度,从源头检查,对涉嫌隐性侵权的维权案件,予以重罚,同时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消费责任意识。(陈酿、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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