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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某技校学生街头找“小姐”,被查后居然为了逃脱,公然行凶,刺死执行公务的实习民警。安徽法制报曾于去年9月10日报道的《实习民警遇袭身亡》一案,3月27日上午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今年20岁的安徽某技术学校学生石文文被控故意杀人罪,他的朋友李德义也因涉嫌窝藏罪同堂受审。
据指控,去年9月7日晚,被告人石文文、李德义等人在合肥市双岗“亚马逊餐屋”就餐。饭后,石文文独自打车到阜阳北路“金泉湾”浴池斜对面一美容店内,与“小姐”金某谈妥嫖娼价格后,和金某上了一辆的士。此时,杏林派出所实习民警陈友泽上车并出示身份,要带两人到派出所接受处理。当车行至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杏林小区北大门西约150米处路南侧非机动车道时,石文文趁陈友泽不备,掏出一把单刃刀朝陈腹部捅了一刀。陈立即打开车门下车,石文文紧随下车将陈推倒在地,并持刀朝陈腹部等部位连捅数刀后逃离现场,陈当场死亡。
捅人后的石文文,打车到一招待所,将自己的犯罪行为告诉被告人李德义。李连夜将石文文带到芜湖市一朋友处藏匿。9月8日晨,李德义取500元现金并买了一张芜湖到淮南的汽车票,供石文文继续逃匿。
对于上述指控,被告人石文文对主要部分不持异议,对部分内容进行了翻供,他说案发当时,被害人只称是警察,并没有出示相关证件,所以自己有点害怕,后来情绪激动,准备逃跑,才会用刀捅人。石文文的辩护人则认为,被害人在执法中没有出示证件,存在错误,同时石文文有癫痫病史,情绪容易激动,捅刺被害人的初衷是为了逃脱,应该是故意伤害致死,而非故意杀人。
经鉴定,石文文在作案时,意识清晰,与常人无异,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察机关出示杏林派出所的证明证实,案发当天,被害人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维护治安,身份是实习民警。就民事赔偿部分,被害人父母提出了总共32万余元的赔偿金额。 (邢一亭、明艳、唐欢、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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