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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5日,蒸发三年之久的被执行人某国际集团终于出现,和申请执行人某市市政公司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坐下来签定了还款协议。申请人啧啧称赞执行干警会办案,办好案。奔波数天的执行干警放心地喘口气,涉案金额高达151.7万的执行会战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2006年12月31日,面对屡屡违约的被告人,愤怒的某市市政公司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把该国际集团推向被执行人位置。此案标的额高达151.7万,且被执行人是跨国公司,该案的影响性和复杂性可想而知,经亳州中院执行局会议研究,把此案交给局里颇有办案经验的温茂林副局长和蒋祥东两位同志负责。案情就是命令!两位执行干警于2007年9月赶赴被执行人某国际集团的注册地北京,调查其资金情况后发现帐户存款不足万元,后和申请人协商,待查到其他财产时再给予强制执行。
2008年3月20日,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两位干警再赴千里之外的北京。事情的发展出乎两位执行干警和申请人的预料,其帐户存款仍然了了无几。到达北京的第二天再次到该国际集团的办公室,发现其大门上锁多达20把,每去一个债权人就上一把锁。其他30多个债权人挤满被执行人的办公室。争取速度才能有可能胜利!两位干警三赴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四大银行,每个帐户上都是仅仅千余元。必须转变调查方法!两位干警查到在名字与其有关的14家号称是某国际集团子公司的企业,再赴四大银行查帐发现这些企业与该国际集团没有任何关系。经过干警的不懈努力发现其中某公司与该国际集团有合作项目,一番的周密部署,某公司果然把该国际集团的副总找到,并透露最近该公司在广州就有项目。
见到该副总后,其闭口不谈还款事项。周旋半天,两位执行干警发现其经常出境,且有笔项目正在谈判中。终于抓住其要害之处!两位干警开出最后条件,如不还款,立即在最高人民法院报执行曝光台上曝光其企业名称,并限制其高管出境。该副总一看要曝光又要限制出境,其在广州的项目肯定受影响,国际业务也无法开展,终于签下还款协议,承诺每次还款40万元,四个月内还清所欠款项。(孙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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