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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下午,肥西县公安局接到一名群众报警,称其姐姐于当日上午在小蜀山公墓上坟返回途中,被一辆快速驶来的二轮摩托车撞伤。肇事者在与其姐姐一同前往医院检查的过程中,“钻空子”溜了,其姐姐只记得摩托车尾号是×××148号。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当即利用手上已知的线索在网上查询系统中对车号进行了比对排查,最终锁定了一辆摩托车并与车主李某联系,民警从李某的口中得知,这辆摩托车确实存在,但在2005年就卖给一个叫骆某某的人,具体住址不详。经进一步查询,民警找到了骆某某的住址,并在其家院中发现了摩托车。面对民警的询问,骆某某却一再辩称,摩托车一天都在家、没有出门。
细心的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左侧的保险杠有明显划痕,且左侧护罩有撞击裂痕。见无可抵赖,.骆某某这才供述出是其妻高某某上午驾驶摩托车带小孩外出时发生了事故,事后高某某曾打电话让骆某某赶到现场,骆某某发现四下无人后,就将摩托车推回家中并取下了车牌照。
目前,民警已依法扣留该车辆,事故的处理仍在进行中。 (张丽、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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