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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水利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建、工程款支付等职权当作“摇钱树”,安徽省淮北市水务局原局长王玉平4月10日被淮北市烈山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至记者昨天发稿时止,王玉平尚未表示要提出上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任该市水务局局长的6年时间里,王玉平共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16万余元、美元500元。其中,2002年至2007年期间,淮北市水利信和公司为让王玉平在工程招标上给予关照,分13次共计送给王玉平现金22.2万元及面积达136平方米、价值近18万元的的住房一套,获得合同总额达1455万余元的10个工程。江苏南通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送给王玉平15万元现金,并耗资21万元为其装修住房一套,未经招标获得淮北市水务局水资源调度中心综合办公楼装修工程。(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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