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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初中文化的淮南市八公山区无业游民陈某某,利用淮南某高校学生小娥(化名)对其姻亲弟弟有好感,将其骗至家中,先用暴力强奸,继而实施抢劫,并强迫被害人写下2500元的欠条。近日,八公山区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对陈某某的指控罪名,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已交)。
据了解,在淮南某高校读书的学生小娥,在网上结识了八公山区的王某,两人通过网上聊天相互产生了好感。2007年9月12日,王某在其姻亲哥哥陈某某的陪同下,在淮南市商贸文化广场与小娥见了面,没想到,见面后王某对小娥不太满意,陈某某却对涉世不深的小娥动起了邪念。回家后,心术不正的陈某某偷用王某的手机以王某的口吻给小娥发短信,在探知小娥对王某爱慕颇深后,他以邀请小娥到家中见王某父母的名义,把小娥骗至自己家中。由于陈妻远在河南信阳,家中只有陈一人,进了陈某某家后的小娥发现情势不对,想离开,但陈某某已经举起了匕首,陈某某威逼小娥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陈某某又搜小娥随身携带的物品,抢走了小娥的手机和MP3,见小娥身上没有钱,又逼小娥写下欠其2500元钱的欠条,并给小娥拍了裸照,威胁小娥称,如果小娥敢告发他,他就把小娥的裸照发到网上。饱含屈辱的小娥没有被恶魔吓住,带着悔恨走进公安局的大门。今年2月19日,淮南市八公山检察院对陈某某提起公诉,近日,八公山法院作出上诉判决。(记者马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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