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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和省教育厅在2007年尝试建立了独立督查制度,即从安徽师范大学等15所高等院校选聘了17位同志,担任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独立督查员。实践证明,这项制度的建立对深化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起到了积极的、独特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也为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督导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提供了十分有益的经验。来皖检查的教育部义务教育新机制督查组曾先后两次对我省建立独立督查制度表示充分的肯定和认可。
目前,我省2008年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独立督查员的选聘工作已顺利完成。此次选聘工作得到了各有关高校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高校认真贯彻落实3月下旬在合肥召开的全省独立督查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张荣国同志、省教育厅总督学李明阳同志的讲话精神,精心遴选出一批素质高、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或管理干部担任独立督查员。经审核,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和省教育厅聘任安徽师范大学张继红等17位同志为我省2008年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独立督查员,其中14位同志为续聘,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学院、巢湖学院推选的3位同志为新聘。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以进一步规范管理,推动独立督查工作。
日前,巢湖学院组织部副部长董金山同志带领新聘的独立督查员朱玉票同志前往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了解我省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独立督查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董部长代表巢湖学院表示,一定按照省里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独立督查员的工作,尽力搞好相关服务。新选派的独立督查员朱玉票同志也表示,将尽快学习和领会有关的政策和法规,坚持依法督导,不断创新,扎实有效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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