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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再次扩大重点禁烧区范围,达到45万亩以上,为4年来最大!4月18日,合肥市政府召开200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鉴于设置禁烧区可以有效减少焚烧秸秆对城市空气污染,该市汲取往年经验,再次扩大禁烧范围。
根据《200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规定,今年午季秸秆禁烧时间为4月15日至6月30日,重点禁烧范围包括:肥东县撮镇镇、店埠镇、石塘镇、包公镇、长临河镇;肥西县上派镇;长丰县双墩镇、三十头镇、岗集镇;瑶海区大兴镇、瑶海工业园、磨店乡;庐阳区大杨镇;包河区大圩镇、义城镇、淝河镇、烟墩镇、骆岗街道;蜀山区南岗镇;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双河等9个村;新站开发试验区的站北新区。据估计,重点禁烧区的总面积达45万亩以上。
合肥市农委主任何杰介绍,2004年5月23日到30日,合肥连续出现4天中度以上污染,最高污染指数达到588(重度污染),影响了骆岗机场近10个航班。从2005年起,为保证骆岗机场飞机起降安全,降低焚烧秸秆对城区空气污染,合肥在午收季节开始设立重点禁烧区,禁烧区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否则将依法给予处罚。2005年,首次设立了16个乡镇约7万亩禁烧区;2006年,设立了约27万亩禁烧区;2007年,在机场及城区周边划定了19个乡镇约30万亩禁烧区。
从设立禁烧区的效果看,2005年午收季节仅有3天发生轻微污染和中度污染,影响骆岗机场4个航班;2006年、2007年仅出现轻微污染,没有影响飞机起降。(记者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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