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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07年10月13日凌晨,王某某在淮北市淮海路小学附近被歹徒刺死。因此案发生在城区,社会影响很大,该市警方高度重视,并于当年12月10日,将嫌疑人丁某抓获。但主要实施犯罪的杀手作案后一直下落不明。今年2月14日,杀手王彪落网。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发现命案
2007年10月13日凌晨3时许,淮北相城笼罩在秋雨中,人们还沉睡在周末的梦乡里。一名早起的送奶工走到八号桥淮海路小学(原市三小)西大门北侧时,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身旁有大量血迹。送奶工吓出一身冷汗,急忙报警。
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公安分局古城派出所值班民警首先赶到了现场,经确认这名倒卧的男子已经死亡。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身边散落少量现金、一部手机、一块手表等物件,死者裤子口袋内有2000余元现金。经过法医鉴定,死者系被人用刀刺伤颈部,流血过多而死。死亡时间为凌晨2时至3时之间。
经查,死者王某某,41岁,下岗后从事个体经营,曾做过钢铁、煤炭生意,现开一家游戏室。当晚王某某就是从游戏室出来后,在离家不远的地方被害的。
专家断案
侦查员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后初步锁定几十人“有嫌疑”。
这时,专案组决定邀请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我国心理测试仪器发明者、公安部心理测试专家武伯欣教授指导破案,对涉嫌人员进行甄别,这一举措使案件有了重大突破:此案系一起由经济利益引发的命案,其中嫌疑人丁利民浮出了水面。
丁利民,男,35岁,2003年因挪用公款被判刑入狱,与死者王某某曾是一个单位的同事,2005年两人下岗后各自经商。2007年6、7月份开始两人有生意往来。
2007年12月9日,专案组将丁利民抓获归案。
经过几轮较量,丁利民终于交待了自己雇用王彪杀害王某某的全部事实。
杀手落网
王彪,男,1983年生,无业。2003年因伤害罪被判刑,曾与丁利民一起服刑;2006年又因强奸罪被判刑,期间丁利民给予其多次帮助,出狱后王彪经常与丁利民保持联系。
2007年12月底,专案组得到重要线索:王彪将在阜南开一家服装专卖店,并定于2008年元旦开业。现王彪正在福建进货。专案组成员立即马不停蹄赶到福州某宾馆,可惜仅仅相差2小时与王彪错过。
2008年元旦,侦查员们对王彪的服装店进行全方位严密监视,但一直没见王彪的踪影。专案组人员于是长驻阜南,对王彪有可能藏身之处进行重点监控。
到了2月14日,在强大的法律威严的震慑下,王彪的亲属终于供出王彪在阜南的藏身之地,这个狡猾的杀手终于落入法网。
案件回放
2007年6、7月份的一天,被害人王某某与丁利民在闲聊中表示对丁的煤炭生意很感兴趣,于是丁利民让王某某投资100万元。之后丁利民将这笔钱借给别人做生意,每月分得利息7万元,丁利民每月分给王某某4万元。
2007年9月,王某某提出要收回自己的100万元,而丁利民称这笔钱被套在生意上暂时取不出来。为此事王某某多次找丁利民催要,并对丁利民放出狠话,让他当心自己及他双胞胎孩子的性命,这让丁利民产生了干掉王某某的念头。
2007年9月底的一天,王彪来找丁利民办驾证,丁问王彪,有人出10万块钱让他干掉一个人,不知道他愿不愿干。王彪没多问,只是提出价钱太低,最后两人以30万元达成了这桩罪恶的“买卖”协议。
雨夜伏击
2007年10月初的一天,丁利民先付给王彪3万元,并带着王彪指认了王某某及王某某的办公室、住处。
2007年10月12日夜,天下着蒙蒙细雨。王彪在王某某家楼下等到次日凌晨1时50分,还不见王某某的踪影。就在他准备离开时,突然发现路对面走过来一个人很像王某某,待确认后,他走上去用左手搂住王某某的脖子,右手拿水果刀抵住王某某的腰部,将王某某逼到一个黑暗处。误以为遇到抢劫的王某某赶紧将手机、手表等物拿出。正在此时,两人都发现路对面走过来一个人,于是,王某某试图夺王彪的水果刀,王彪慌乱之中在王某某的脖子上刺了一刀就跑。王某某追了几步骂了几句,就倒在了地上。
王彪逃离后,回到自己的租房处,将身上的血衣换掉,又打的回到现场,看到警车和救护车都在现场,就又回到了自己的租房处。天亮后,王彪迫不及待地向丁利民汇报了杀害王某某的经过。此后,丁利民一共交给王彪24万元现金。
2007年12月9日,丁利民被公安机关传唤,自感大事不好,马上通知王彪让他远走高飞。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彪最终还是没能逃脱警方的追捕。(罗剑、杨健祥、聂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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