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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定远县永康镇康西村人邓某酒后驾驶奥迪车驶往定远县连江镇,途中超速行驶,拒绝交警检查,并撞伤交警将其“铲”至发动机盖上,狂飙近千米(本报17日曾作详细报道)后逃逸。日前,警方查明该肇事车辆竟是一辆盗抢的车辆。
当日,邓某肇事后驾车逃往合肥,为逃避警方的打击,他把车抵押在合肥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然后又以每天400元的价格租赁了同型号的奥迪A6轿车。两天后,他告诉那家租赁公司说,他不慎撞伤了定远交警,让公司把车开到定远刑警队接受处理,企图李代桃僵,但他的伎俩被警方识破。最后,他不得不交出了真正的肇事车辆。
经初步调查,该肇事奥迪车没有行驶证,是挪用鲁QU0251号牌的一辆套牌车。但是民警将该车的车架号码输入到全国盗抢机动车辆库进行查询,发现这竟是一辆原车牌号为鲁Q3N795的被盗抢车辆。车主是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刘某,已于2007年8月份报案。 (杨庆元、忽艳、记者武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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