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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量消除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中的“盲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群众“投诉难、处理慢”的问题,4月14日,铜陵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发文,按照“一门受理,首接负责”的原则,实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首接负责制度,以加强部门间的分工协作,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
该制度规定,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全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中心,负责督促、协调、统计、评价乡镇政府和县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理全县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县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理单位,负责评估、调查、处理、汇总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处理结果要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并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凡涉及食品安全的举报投诉,一律由各部门实施统一受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则采取先受理,再及时转交职能管辖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间内由处理的部门答复投诉举报人,处理部门未答复的由接诉部门做出答复,并将答复结果书面报告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该制度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处理拖沓、群众不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延误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铜陵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查处。 (胡振斌 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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