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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省环保局做出决定,对2008年省级第一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行为的12家企业作出了处理。
安徽华泰化学工业公司(池州市)、巢湖市振兴纸业有限公司(巢湖市)、马鞍山天兴钢制品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金寨县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市)、淮南市金海达树脂有限公司(淮南市)、合肥长城电镀厂(合肥市)、合肥春然肉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市)等单位被责令停产治理。
其中,芜湖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芜湖市)的露天喷漆,气味和生产噪声影响居民生活,芜湖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在2008年6月底完成搬迁,但该企业没有明确的搬迁期限和可行的搬迁方案,因此省环保局责令该企业于6月底前完成搬迁,逾期不能完成,予以取缔。
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各挂牌督办案件的监督管理主体为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各市环保局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挂牌督办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罗从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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