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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上午8时30分,凤阳县以王庭红为首的1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在来安县人民法院开审。
据指控,自2000年11月至2007年3月,王庭红伙同闻敬成、刘泽东、王士圣、王元攀等人共作案25起,涉及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赌博等10个罪名,共致1人重伤、12人轻伤、8人轻微伤。其中王庭红本人参与作案11起,涉及罪名8个,非法持有枪支3支。
该犯罪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07年3月滁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入凤阳县开展侦查,一举破获了该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该案预计审理4天。(王宇 王立武 武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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