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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财政局最近出台了2008年度无公害露地蔬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奖补办法。
奖补对象和范围是2008年我市范围内农民、农业龙头企业、其他工商企业和经济组织,依照无公害或绿色、有机食品生产要求,新建的露地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在2007年奖补的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基础上,新扩建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
具体奖补标准为:一是按规模奖补,集中连片100-200亩,每亩奖补100元;201-500亩,每亩奖补200元;501亩-1000亩,每亩奖补300元;1000亩以上,每亩奖补400元。二是新扩建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经评估,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奖补。三是基地内主导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每亩奖补标准分别上浮10元、20元、30元。 (吴学年、 徐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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