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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入住酒店客房时,有陌生人来敲门你会轻易地“把门儿开开”吗?如果你让陌生人进屋,导致自身财物受到损失,酒店方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近日,从黄山来合肥出差的王先生就遇到了这一难题。
黑衣女子敲门进屋找人
据了解,5月5日下午,王先生与几名同事一起入住三孝口的安徽天都大酒店,他与其中一名男同事住在1608房。当晚8点多,同事有事外出,王先生独自一人留在客房里,这时突然有人敲响了他的房门。“当时我透过门缝往外看了一下,见是名30多岁的女子,身穿一套黑色的职业装,我还以为是服务员,便将门打开了。”王先生叙述道。门一打开,该女子立刻走了进来,边走边问王先生:“刚才哪个打电话找我?”王先生下意识地摇了摇头:“你是哪位?”女子却又向他发问:“你是不是跟1702房间那些来开会的客人一起的?”王先生连说“不是”。该女子快速走向床头柜拿起固定电话便要拨打,可还没等接通她便放下了电话,对王先生说:“对不起,搞错了。”然后便转身走了。女子走后没过几分钟,王先生突然发现原先放在床头柜固定电话旁的手机不见了,这时才恍然大悟,他连忙追了出去,可是女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酒店监控录像形同虚设
丢了手机的王先生气急交加,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他更加愤怒。“我要求酒店方面调出监控录像给我看,可是他们却告诉我监控录像早已坏了,包括客房走廊、电梯、一楼大厅内的监控录像都看不了。”王先生立即报警,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王先生认为,自己的手机是在酒店客房内丢失,酒店理应负起责任,因此他向酒店方面提出索赔要求。而酒店方面却认为,王先生擅自开门让陌生人进屋,造成财物损失完全是自己的责任,为此双方一度僵持不下。昨天中午12时许,记者陪同王先生找到酒店负责人陈总经理,他表示,酒店方面可以承担30%的责任,但问到具体的赔偿金额时,他说顶多只能免去王先生所住客房的费用258元。对此处理结果,王先生认为酒店的赔偿金额不足自己手机价值的1/10,因此感到非常不满。
酒店应赔偿客人举证难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胜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相关规定,王先生在酒店客房内丢失了财物,酒店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王律师同时指出,这类案件举证很难,除非王先生能提供出确凿的非口头证据,否则酒店方面一般不会采信,也不愿承担责任。“至于具体赔偿多少,王先生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与酒店方面沟通协商解决。”(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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