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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确诊感染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的危重症或死亡参合患者,其医药费用可获全额补助;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参合患者,可补偿65%的费用……我省为手足口病患者减轻经济负担。
昨天,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发出《关于手足口病患者新农合补偿待遇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对确诊感染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危重症或死亡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实行全额补助。我省同时规定,对确诊感染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的轻症参合患者,其医药费用(含住院和门诊观察治疗费用)的补偿统一不设起付线,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按当次住院医药费用的65%给予补偿(不分医院级别);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按70%给予补偿。补偿结算时,凭《合作医疗就诊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核实的相关证明材料。
我省同时规定,对确诊感染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轻症参合患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封顶线暂按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参合患者临床确诊所必需的特殊检查和治疗必需的《目录》外药品(如:丙种球蛋白等),经当地新农合管委会组织专家论证后,可以临时列入报销范围。同时,对已经出院(或死亡)的感染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参合患者的住院医药费用,也可以予以补报。
我省还规定,如因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发病率增加、医药费用补偿待遇提高以及危重症EV71(手足口病)参合患者的免费医疗而导致新农合统筹基金支出周转困难,可先从新农合风险基金中列支。 (屈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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